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沈阳市辽中区民用分散供暖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杨士岗镇政府锅炉房)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沈阳市辽中区民用分散供暖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杨士岗镇政府锅炉房)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杨士岗镇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93.79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增1台6t/h生物质锅炉及其配套环保设施。
******人民政府
竣工时间:2024年12月1日
调试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2025年1月26日
联系人:隋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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