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辽宁省分行2024年税务咨询服务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
******银行辽宁省分行2024年税务咨询服务项目
二、采购编号:
BOC-00007-04805-FS-******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银行辽宁省分行提供2024年税务咨询服务。
服务期限:1年。
项目预算金额:29万元(含税)。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成交人数量:1家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总价最高限价29万元(含税)。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初步审查、递交二次报价及磋商、详细评审组成。
1.采用公开挂网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须按要求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登记,并领取采购文件。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递交应答文件。
3.磋商小组对领取采购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初步评审。
4.对所有领取了采购文件并提交应答文件且初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详细评审(若初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数量少于3时,该项目终止采购流程)。
5. 供应商须按规定递交二次报价及磋商,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对初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详细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25%)、服务部分(35%)、价格部分(40%)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1名的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终止项目。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项目分包: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 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3) 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其他关联关系情形。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并如实根据采购人要求作出书面承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有效性不足,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方要求。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6.未被宣告破产。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
方式:在线购买
领取:领取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本项目为线上+******银行智慧采购平台(网址:******/pcm#/first-page)的注册,并结合《供应商投标业务操作手册(试行版)v1.2》完成采购文件的领取以及应答文件的递交(平台上传+纸质文件递交),详见附件。
以上两个平台供应商均完成操作,才视为获取采购文件成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发布。
七、项目说明会
不涉及
八、踏勘:
不涉及
九、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北京时间 2024年9月27日9:00整。早于开始时间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 2024年9月27日9:3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应答人在磋商会议当天自行携带电脑进行签到解密操作(建议携带制作上传应答文件的电脑),现场不提供网络以及备用电脑。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形式递交的应答文件。应答文件须密封后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应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
十、监督举报方式:
******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24-******
举报邮箱:******
信函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号市府恒隆广场46楼其他;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号
联系人:史胜男
电话:024-******
******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
招标师:葛东兴
项目负责人:毕强、尉堃宇 电 话: ******
邮箱:******
******有限公司
******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银行账号:************505
******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