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就******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照明系统智能控制改造项目进行采购。
******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照明系统智能控制改造项目
【JHCG2024-1009】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照明系统智能控制改造】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
R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授予合同供应商数量:1家
【交货期:/】
【服务期:进场施工开始,40个日历日内完工】
【续签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勾选
□采购人可按授予合同供应商在《续签承诺》中承诺的服务价格签署后X年/月的采购合同,但此承诺不视为采购人对授予合同供应商的后续采购承诺,采购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采购。
?其他情形】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资格后审、谈判及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第一阶段:资格后审: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须按要求在代理机构处报名登记,并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邀请文件的要求,递交响应文件。
3.由谈判小组对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R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所有领取了采购邀请文件并提交响应文件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谈判及评审。
第二阶段:谈判及评审:
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谈判。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技术方案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代理机构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联合体:
R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R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R本项目
£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15.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6.供应商应未被宣告破产。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
【时 间:2024年10月25日起至2024年11月1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地 ******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领取磋商采购文件。
申请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供应商联系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地址(现场填写报名表)。
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上述材料提供复印件一套,需加盖供应商公章,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为不涉密材料,所有供应商资料恕不退还。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领 取:500元/套,售后不退】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cfcpn.com)上进行发布。
七、项目说明会:
无
八、踏勘:
采购人将于报名截止后统一时间接受各供应商自行到达项目现场踏勘。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除统一踏勘时间以外的其他时间不再安排现场踏勘。
九、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6日下午13:00-13:3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6日下午13:30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须密封后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响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递交响应文件地******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中山广场9号中银大厦A座8楼会议室)】
十、监督举报方式:
******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411-******【请自行明确本行举报电话、邮箱等信息】
举报邮箱:案件监督管理与审理团队
******办公室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
地 址:中山广场9号中银大厦A座
电 话:0411-******
2.招标代理机构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联 系 人:孟欣 陈禹晗 孙波
联系方式:0411-******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