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委托,就2024年度大连市分行现金类自助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大连市分行现金类自助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JHCG2024-0914】
(一)采购内容:
【2024年度大连市分行现金类自助设备维保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包。】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中标人数量:1家】
【服务期:服务期限一年。(一次性谈定三年的价格标准,在服务内容与维保单价不变的前提下,经后评价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招标结果续签合同,一年一签。续签合同维保设备数量以实际台数为准。)】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预算金额:49.2万元/年(含税价;投标报价超出预算的,投标文件无效)
【最高投标限价:49.2万元/年(含税价;投标报价超出总价限价或单项限价的,投标文件无效)】
【续签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勾选
?招标人可按中标人《续签承诺》中承诺的服务价格签署后1年的采购合同,但此承诺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的后续采购承诺,招标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采购。
□其他情形,服务期满后不予续签】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
?本项目
?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投标人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人的要求。
1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6.投标人应未被宣告破产。
发售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9日16:30止,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出售:1.投标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证明文件一套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进行报名登记。
2.供应商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报名登记后须在******银行智慧采购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中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录******银行智慧采购平台(******/pcm#/first-page)在线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采购业务】,在【公开商机】中选择项目,点击【申请领取文件】进入申请领取文件页面,可查看收款账号,根据账号线下支付标书费、截图上传,并上传领取文件所需材料,选择是否是中小企业规模标志,并上传中小企业规模告知函附件。)及更正文件(如有)。投标人须采用最新版更正(澄清)文件(如有)用于制作投标文件,否则产生的无法解密问题,视为投标人未递交投标文件。
注:供应商根据账号线下支付标书费,供应商支付完标书费后保留支付凭证,在领取文件所需材料模块上传付款截图。领取文件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经上传材料并提交申请后需招标代理或采购人审核通过后,供应商点击【领取文件】按钮,可下载招标文件。
到达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能再申请领取文件;到达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能再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 ******/、******/上进行发布。
七、项目说明会:无
八、踏勘:本项目不适用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下午13:30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递交纸质******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在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6室)
在******有限公司开标室举行开标会议;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授权代表须携带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解密时需同一用户使用加密时的电脑进行解密)到开标地点参与线上开标会议,具体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请于“******银行智慧采购平台”自行下载查询学习,并提前按照要求调整好浏览器等相关设置,避免无法在开标时间前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参加项目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操作,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将无法参与项目评审,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投标人需登陆网上开标系统进行网上签到,投标文件需要投标人凭对应的数字证书(CA)进行在线解密。
十、监督举报方式:
******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411-******
举报邮箱:案件监督管理与审理团队
******办公室
十一、其他:
1.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流程。供应商通过******银行智慧采购平台编制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银行智慧采购平台,凭CA证书在线上传完成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要供应商凭CA证书进行在线解密。
3.请各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前******银行智慧采购平台(******/pcm#/first-page)完成注册、领取采购文件、下载投标客户端、申请CA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经CA加密、盖章的投标文件。(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电话******)
十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
地 址:中山广场9号中银大厦A座
电 话:0411-82587165
2.招标代理机构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联 系 人:孟欣 陈禹晗 孙波
联系方式:0411-******
电子函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