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专用设备购置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30日
一、合同编号: JH24-210000-23537-002-01
二、合同名称: ******医院专用设备购置项目(第二合同包: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三、项目编号: JH24-210000-23537
四、项目名称: ******医院专用设备购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医院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贵和街46号
联系方式: ******
供应商(乙方): ******有限公司
地 址: 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通达街704号(鼎泰中汇广场第3幢12层1209-2室)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1、按政府******医院对操作设备的人员进行培训。2、合同包采购品目及数量:超声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1台、动态心电分析系统1套、动态血压监测仪2台、医用电子血压计5台。3、提供电话技术支持和现场技术支持两种服务方式。热线技术支持1小时内响应,现场技术支持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提供解决方案。4、投标人应保证在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后,对采购人指定的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免费现场技术培训。培训内容涵盖理论知识、基本操作、故障排除、维护保养等。包括设备的基本功能、工作原理、操作规范、使用和基本调试方法、日常维护保养重点、方法和注意事项。培训直到操作人员能够完全独立、规范操作并正确使用设备的各种功能为止,同时能掌握常规故障的判断与常规处理方法。在设备使用初期,投标人须根据采购人要求不限次数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培训,直到正常使用为止。
履约要求: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应商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性能。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承担质量保证责任,该责任不受质量保证期的限制。
履约期限: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20日内交货,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和培训。
履约地点: ******医院)
七、验收日期: 2024年08月28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苏红新、刘姣、董雪、邵丽伟、符秀敏、孙全良、陈兵。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