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本溪市2022年老旧小区维修改造(联胜小区、联丰小区、永新小区等九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给水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市备案。以本发改发[2023]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本溪市2022年老旧小区维修改造(联胜小区、联丰小区、永新小区等九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给水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本溪市明山区(联胜小区、联丰小区、永新小区、育红小区二期、永平小区、永光小区、永清小区、高明小区、三角地小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给水系统改造工程:给水管10855m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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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5年02月28日 开工至 2025年09月30日 竣工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无在建项目;4)近三年内无安全、质量事故;5)与招标人或代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不良行为 记录且在公布期内;7)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8)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正文相抵触内容,以招标文件正文为准。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
姓名: | 高女士 | 姓名: | 梁菲 |
单位: | ******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 | ******有限公司 |
职务: | 职务: | ||
职称: | 职称: |
招标人: | ******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本溪市明山区永和街13组 | 地址: |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峪百合新城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高女士 | 联系人: | 梁菲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异议联系人: | 梁菲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