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滨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编制《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4日 09时2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辽滨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编制《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
******委员会
★三、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工信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辽宁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经开区于2024年启动了《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的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促进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需开展《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拟委托有资质第三方专业机构编制,对编制服务进行政府采购。
本次规划园区范围北至秦岭街,南至金发街,西至宝来路和双井子沟河道,东至昆仑路。园区总面积为47.50平方千米。规划时限确定为2024-2035年,分为近期和远期,近期至2025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
★四、招标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包括:规划分析、现状评价与回顾性分析、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制定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制定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计划、开展公众参与等内容。
投标人需拥有足够的人力、财力和服务能力等保质保量完成委托的工作,项目包括报告书编制、现场调查、环境检测、公示、专家评审等,最终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并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关审查文件。
★五、最高限价:96万元
★六、服务期(工期)
资料齐全后180天内完成报告编制工。
★七、采购需求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不限于下列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3)《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
(4)《关于加强全省化工产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辽环综函〔2020〕506号)
(5)《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130-2019)
(6)《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HJ 131-2021)
编制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梳理原规划实施后区域环境影响变化情况,识别园区现存问题,提出相应的规划调整建议,并通过技术评审,取得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查文件。
按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程、规范、技术条例等进行委托范围内的技术服务工作;中标单位对合同委托范围内的环评报告的完整性、评价结论负责,提交的环评报告,编制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的有关规定,并确保文件的编制质量。在约定的时间内出具甲方需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八、付款方式:
完成报告后一次性支付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