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单位: | ******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5-02-11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5-210000-00386 二、******医院沈抚院区中央空调维保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医院沈抚院区空调维保服务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6-3号(2901) 中标(成交)金额:1,930,000(元) 评审总得分:95.2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医院沈抚院区空调维保服务 服务类 ******医院沈抚院区中央空调维保服务(C******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 ******医院沈抚示范区院区(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橙街以西,玄菟三路以北)中央空调系统维护项目,包括:南院区住院楼、医技楼、放疗中心、核医学中心;北院区科研中心、培训中心、学生宿舍。维保面积183368.37平方米,具体范围如下: (1)1#住院楼日常维修维护巡检等工作(建筑面积17671.69㎡); (2)2#住院楼日常维修维护巡检等工作(建筑面积14539.58㎡); (3)3#住院楼日常维修维护巡检等工作(建筑面积31853.72㎡); (4)4#住院楼日常维修维护巡检等工作(建筑面积16338.60㎡); (5)5#医技楼日常维修维护巡检等工作(建筑面积53424.98㎡); (6)6#放疗中心日常维修维护巡检等工作(建筑面积4236.71㎡); (7)7#核医学中心日常维修维护巡检等工作(建筑面积4232.65㎡); (8)8#科研中心日常维修维护巡检等工作(建筑面积16837.36㎡); (9)9#培训中心一日常维修维护巡检等工作(建筑面积9493.54㎡); (10)10#学生宿舍一日常维修维护巡检等工作(建筑面积7391.20㎡); (11)11-1#培训中心二日常维修维护巡检等工作(建筑面积5015.96㎡); (12)11-2#学生宿舍二日常维修维护巡检等工作(建筑面积2332.38㎡)。 服务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服务内容履行本项目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履行期限:1年,服务起始时间为采购人书面通知函件载明的供应商入场时间; 服务期限:共2年(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为每年度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供应商上一年度按要求履行合同中各项服务内容,无任何违约情况,双方无异议,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固定、采购预算执行良好、年度服务价格不变,采购人将根据本次采购结果与其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最多续签一次(以双方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 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 供应商须按照合同履行内容完成各项服务,验收程序应符合《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相关验收程序。 验收报告: 参照相关标准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 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于宁、郑春杰、许蕾、房玉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医院沈抚院区空调维保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2年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4,8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医院 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44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馨悦、许帅宏、芦玲玲、刘戎、王亚男、王一迪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医院沈抚院区中央空调维保服务-公开招标文件1.20(终稿).docx 包组编号:001 ******医院沈抚院区空调维保服务 ******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沈阳金创).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