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告时间:2024-02-01 00:00:00
法库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算审核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JH24-210124-00007 二、项目名称:法库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算审核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法库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算审核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广源闸5号3层 中标(成交)金额:700,000(元) 评审总得分:79.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法库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算审核 服务类 名称:法库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算审核(C******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街道)58个行政村,对61个标段施工和土壤改良项目进行结算审核工作等服务。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报告。 服务要求:1、供应商提交的所有成果性文件及资料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相关部门颁发的服务内容现行规程、标准、规范、办法及辽宁省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服务内容成果方面的文件、规定。 2、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的阶段性需要及采购人要求派遣相关人员赴现场提供结算审核服务。 3、根据本项目需要和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在特定阶段加派人员赴施工现场或采购人指定办公地点,提供结算审核服务。 4、供应商应保持结算审核团队成员的相对稳定性,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更换项目结算审核团队及项目负责人。 5、核实查证由工程承包方提交结算申请报告,同时提交工程结算书及相关资料和结算依据;供应商负责核对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并向工程承包方提出有关结算资料要求,督促工程承包方按照要求完善工程结算书或补充资料及依据,提供符合要求的工程结算书及相关资料和结算依据。 6、以合法、合理、实事求事为结算原则,重点审核结算依据、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核实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防止各种计算误差,核实费用调整的依据和计算的准确性;解决工程结算中的疑难分歧。 7、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交初步审核报告,并且提供详细的结算审核底稿。同时,在采购人有关人员参加或事先征得采购人主管人员同意的情况下,供应商与承包方进行核对和谈判。核对时,有关各方人员必须在场,当日的核对工作结束后,以文字形式记录核对结果,相关人员签字后分别留存。 8、采购人对初步审核报告中工程内容、质量要求、工期要求结算费用和依据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向供应商提出审核意见;供应商在核对过程中及时参考采购人的审核意见。若在核对过程中,有关几方意见不能达成共识,供应商视问题严重性及时地向采购人书面汇报,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意见与承包方再次进行核对和谈判。 9、核对以及谈判完成后,签订审核定案表,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正式结算审核报告(含结算书),填写明确的报审意见或建议;如正式结算审核报告与工程承包方提交结算结果有出入,供应商应附详细的相关情况说明及相关审核依据。 10、经采购人对最终结算结果进行确认后,供应商组织有关各方对正式结算审核报告盖章确认。 11、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按采购人要求移交有关结算资料。 12、向采购人出具的结算报告除常规内容外还应包括报告索引目录、分部分项清单对比表、关于工程造价方面的经济评价内容以及经济指标分析。 13、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本阶段其他有关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止,具体时间按采购人要求。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行业标准,质量标准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辽宁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师荣、董秀兰、廖小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法库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算审核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中标供应商的成交金额2%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4,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农村局 地址:兴法东路2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观泉路50-11号网点5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佳佳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1.19终稿.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法库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算审核 ******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zx.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