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宣传部
项目名称:庄河市全域舆宣阵地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庄河市全域舆宣阵地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50000
单位:家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全面推进庄河市精神文明建设,全力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满足庄河市委市政府在“本市及全大连市内”党政机关等重要场所内推介我******集团已有图文影流媒体宣传设备,结合庄河******街道)、市内部分社区办公地点放置多媒体设备,打造庄河市全域集图文影一体的全方位全覆盖的文化舆宣阵地。拟引入第三方公司租用一定数量的具有云共享功能的液晶展示屏,通过海报、视频等多种形式的图文输出展示我市主要工作成就和发展政策,如“六大百亿级产业集群”建设、“三色经济”发展、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成果、海洋经济发展新格局、“六大国家级城市品牌”创建,宣传我市乡村振兴战略、“转作风、抓项目、促落实”等活动的开展,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5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庄河市市委市政府拟在“本市及全大连市内”党政机关等重要场所内,推介庄河市的智慧人文、绿色生态、营商环境和振兴发展等方面优势,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的文化舆宣工作。
******有限公******集团签署了相关协议,该公司具有在广告媒体宣传的相关资质,因此可直接负责政务媒体平台广告合同的洽谈、签订及广告制作,可以满足采购人要求。
基于以上原因,庄河市全域舆宣阵地采购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世纪街26号时代广场B座3302室
三、公示期限
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07月1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现将采购人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意见及专家论证意见向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7月15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北京时间17:30止。
各潜在供应商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宣传部
联系电话:0411-******
联系地址:庄河市昌盛街379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1-******
联系地址:庄河市世纪大街一段88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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