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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中心医院亚定点医院信息化升级改造(手机端临床顾问)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溪市中心医院亚定点医院信息化升级改造(手机端临床顾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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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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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信息化升级改造(手机端临床顾问)竞争性谈判公告

撰写单位: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12-16

   项目概况

******医院信息化升级改造(手机端临床顾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500-04474 ******医院信息化升级改造(手机端临床顾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项目条款 服务需求
产品技术要求 1、人性化的中文操作界面,布局应简洁合理。
★2、支持检索疾病名称、症状、检验检查、药品商品名和通用名、英文缩略语,支持多关键词查询。(提供功能截图)
3、支持中英文检索,支持根据输入的关键词进行自动联想。
4、支持对检索结果按照规则进行筛选和重新排序。
5、支持直接检索与关键词相关的图表。
6、支持直接将图表导出至PowerPoint。
7、支持用户提交反馈意见。
产品内容要求 ★8、覆盖的临床专科不少于20个。(提供功能截图)
9、临床专题数量不少于10000篇,其中已翻译中文专题数量不少于6000篇。
10、临床专题内容应覆盖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诊断、治疗、预后、预防等方面。
11、每篇专题附有简明扼要的提纲,便于快速定位至相关章节。
12、临床专题撰写遵循循证医学原则,并提供基于 GRADE原则的分级诊疗推荐意见。
★13、应提供临床指南链接,应覆盖不少于全球5个国家及地区的指南内容。(提供功能截图)
14、应提供不少于150个医学计算器。
15、参考应提供药物相互作用工具,提供风险评级、总结、严重程度及其可靠性评级、患者处理、讨论和参考文献等信息。
16、应提供用简单平实语言撰写的患者教育信息,便于专业人员与患者进行有效沟通。
17、应提供帮助医务人员进行医学继续教育的内容,包括教程、测试、案例以及常见生物学和流行病学术语词汇表等。
18、数据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期刊、主要临床指南、学术会议共识。
19、所有专题应有参考文献并提供其摘要原文,在专题中还应提供相应的PubMed链接。
20、所有专题由知名专家遵循严格的流程进行撰写,并都经过同行评议。
21、所有专题均详细列出所有与专题相关的人名、职称以及供职机构。
22、所有专题均详细列出所有专题的公开性原则和利益矛盾的解决方案。
23、内容应保证随时更新。
24、内容应在线自动更新,无需下离线资料包。
25、应清晰列出专题相关参考文献的评阅时间以及专题最后更新的时间。
26、系统应按照不同的临床专科将最近6个月内该专科内不同疾病专题的更新内容,采用非常清晰地方式列出。
27、对于临床专题中非常重要的更新,“系统”应在非常明显之处予以说明。
产品使用要求 28、对于软硬件无特殊要求,不会对现有服务器及网络造成负担。
29、提供APP访问以及手机网页访问等模式。
30、提供院内固定IP访问,用户可根据实际网络情况,选择固定IP和/或个人账号方案进行登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6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2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邮件加密形式,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如遇CA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认证机构。 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开标时间到,无须通知,投标人可自行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开标过程采用"腾讯会议"APP进行网上开标直播。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院 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2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戎、王亚男、王一迪、芦玲玲、许帅宏、李馨悦 电  话:******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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