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2025************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为启动2025年物业、环卫等工作,选聘服务机构对物产公司及其下属子、分公司提供劳务外包服务。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选聘服务机构为特定场所提供劳务外包。按招标人要求,为相关办公场所提供相关物业服务劳务,为相关公共场区提供安全例检、出站检查、保洁等提供站务服务劳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需求。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4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采取1+1模式,即固定服务期1年,第2年为浮动服务期,浮动服务期根据中标人服务状况,由招标单位决定是否进行续约,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5 服务地点
辽宁省内(具体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质量标准: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并符合行业监管部门相关政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损益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度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累计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劳务外包相关服务业绩。
3.1.4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名):须具有从事劳务外包相关服务项目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1.5信誉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为同一人或注册人员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11 月 23 日00时00分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指南),招标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注:投标人上传所投标段的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招标文件,否则所投标段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所投标段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采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 投标人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线上解密。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监督部门
******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4-******
******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联系电话:024-******
******集团纪检监察部 联系电话:024-******
9. 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73号甲1门
联 系 人:管云瀚
电 话:******
电子邮件:/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
联 系 人:张子健
电 话:024-******
电子邮件:******
******有限责任公司2025************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为启动2025年物业、环卫等工作,选聘服务机构对物产公司及其下属子、分公司提供劳务外包服务。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选聘服务机构为特定场所提供劳务外包。按招标人要求,为相关办公场所提供相关物业服务劳务,为相关公共场区提供安全例检、出站检查、保洁等提供站务服务劳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需求。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4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采取1+1模式,即固定服务期1年,第2年为浮动服务期,浮动服务期根据中标人服务状况,由招标单位决定是否进行续约,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5 服务地点
辽宁省内(具体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质量标准: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并符合行业监管部门相关政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损益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度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累计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劳务外包相关服务业绩。
3.1.4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名):须具有从事劳务外包相关服务项目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1.5信誉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为同一人或注册人员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11 月 23 日00时00分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指南),招标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注:投标人上传所投标段的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招标文件,否则所投标段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所投标段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采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 投标人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线上解密。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监督部门
******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4-******
******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联系电话:024-******
******集团纪检监察部 联系电话:024-******
9. 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73号甲1门
联 系 人:管云瀚
电 话:******
电子邮件:/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
联 系 人:张子健
电 话:024-******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