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建昌(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g0122)起自秦皇岛市,途经义县、黑山,终到沈阳市,辽宁境内分两期工程实施,一期工程松岭门至沈阳段已于2024年开工,本项目为二期工程。
建昌(冀辽界)至松岭门段起自葫芦岛市建昌县老大杖子乡(冀辽界),终到朝阳市朝阳县松岭门蒙古族乡,接入丹锡高速并与本项目一期工程对接,二期工程途经葫芦岛市建昌县107公里、朝阳市朝阳县57公里,全长共计约164公里,其中新建段约138公里,赤绥高速利用段约15公里,兴建高速利用段约11公里。
2.2 招标范围
1标段:勘测定界技术服务:对线路途经市县开展现场调查、资料搜集与协调,并与相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项目用地范围权属、地类等信息进行核查并确定成果等。最终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要达到自然资源部门审批图件的要求;
2标段: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方案编制咨询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启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与利用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5]52号)规定,切实做好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方案编制工作,为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提供要件保障;
3标段:地灾、压矿评估报告编制服务:查明建设用地地质灾害(不包括地震、矿震,下同)发育情况,评估地质灾害尤其是邻近地区存在的地质灾害对工程建设的影响,分析工程建设诱发、加剧和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危险性,并提出预防措施和建议;查明建设用地评估范围内压覆矿产资源种类、分布及开发利用情况;计算出压覆矿产的资源量;
4标段:林地可行性报告及专项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通过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等必要的工程手段,按时完成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专项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核定林斑内林木种类、数量;测算林斑内林木补偿费用,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并通过具有相应审批权限的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4个标段。
2.4 服务期限
1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取得用地批复止。其中,提供用地红线后6个月内完成相关成果编制,满足征地组卷需求,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取得用地批复止。其中,提供用地红线后6个月内完成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方案、土地复垦方案报告编制和评审工作,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地灾压矿报告编制及评审工作并协助做好补偿工作止。其中,提供用地红线后4个月内完成地灾压矿报告编制和评审工作,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等许可审批文件之日止。其中,提供用地红线后4个月内完成相关报告成果编制和评审工作,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标段服务地点
辽宁省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标段: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具备测绘乙级或者乙级以上资质证书。
2标段: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具备乙级乙级以上土地规划业务资质。
3标段: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
4标段: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1标段:
投标人近5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内至少具有1项勘测定界服务业绩。
2标段:
投标人近5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内至少具有1项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方案项目业绩。
3标段:
投标人提供近5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内至少具有1项地灾压矿评估项目业绩。
4标段:
投标人近5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内至少具有1项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相关项目业绩。
3.1.3主要人员要求:
1标段: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土地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2标段: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土地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标段: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4标段: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林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1.4信誉要求: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4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为同一人或注册人员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2月21日00时00分至2025年2月2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用户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13日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注:投标人上传所投标段的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招标文件,否则所投标段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采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 投标人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线上解密。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4-******
******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联系电话:024-******
9. 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024-******
******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联 系 人:张先生 靳女士
电 话:024-******(转0)
电子邮件:******
本招标项目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建昌(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g0122)起自秦皇岛市,途经义县、黑山,终到沈阳市,辽宁境内分两期工程实施,一期工程松岭门至沈阳段已于2024年开工,本项目为二期工程。
建昌(冀辽界)至松岭门段起自葫芦岛市建昌县老大杖子乡(冀辽界),终到朝阳市朝阳县松岭门蒙古族乡,接入丹锡高速并与本项目一期工程对接,二期工程途经葫芦岛市建昌县107公里、朝阳市朝阳县57公里,全长共计约164公里,其中新建段约138公里,赤绥高速利用段约15公里,兴建高速利用段约11公里。
2.2 招标范围
1标段:勘测定界技术服务:对线路途经市县开展现场调查、资料搜集与协调,并与相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项目用地范围权属、地类等信息进行核查并确定成果等。最终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要达到自然资源部门审批图件的要求;
2标段: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方案编制咨询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启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与利用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5]52号)规定,切实做好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方案编制工作,为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提供要件保障;
3标段:地灾、压矿评估报告编制服务:查明建设用地地质灾害(不包括地震、矿震,下同)发育情况,评估地质灾害尤其是邻近地区存在的地质灾害对工程建设的影响,分析工程建设诱发、加剧和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危险性,并提出预防措施和建议;查明建设用地评估范围内压覆矿产资源种类、分布及开发利用情况;计算出压覆矿产的资源量;
4标段:林地可行性报告及专项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通过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等必要的工程手段,按时完成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专项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核定林斑内林木种类、数量;测算林斑内林木补偿费用,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并通过具有相应审批权限的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4个标段。
2.4 服务期限
1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取得用地批复止。其中,提供用地红线后6个月内完成相关成果编制,满足征地组卷需求,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取得用地批复止。其中,提供用地红线后6个月内完成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方案、土地复垦方案报告编制和评审工作,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地灾压矿报告编制及评审工作并协助做好补偿工作止。其中,提供用地红线后4个月内完成地灾压矿报告编制和评审工作,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等许可审批文件之日止。其中,提供用地红线后4个月内完成相关报告成果编制和评审工作,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标段服务地点
辽宁省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标段: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具备测绘乙级或者乙级以上资质证书。
2标段: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具备乙级乙级以上土地规划业务资质。
3标段: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
4标段: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1标段:
投标人近5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内至少具有1项勘测定界服务业绩。
2标段:
投标人近5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内至少具有1项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方案项目业绩。
3标段:
投标人提供近5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内至少具有1项地灾压矿评估项目业绩。
4标段:
投标人近5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内至少具有1项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相关项目业绩。
3.1.3主要人员要求:
1标段: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土地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2标段: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土地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标段: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4标段: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林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1.4信誉要求: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4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为同一人或注册人员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2月21日00时00分至2025年2月2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用户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13日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注:投标人上传所投标段的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招标文件,否则所投标段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采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 投标人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线上解密。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4-******
******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联系电话:024-******
9. 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024-******
******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联 系 人:张先生 靳女士
电 话:024-******(转0)
电子邮件:******